发布时间:2026-09-23 18:34:53 浏览次数: 来源: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农田建设省级专家库常态化动态管理,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经研究,我厅将征集补充我省农田建设专家库,现就推荐专家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广东省内机构和单位征集专家、学者和行业带头人:
1.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相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近五年有耕地质量、农田建设业务的民营企业;
3.会计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等专业服 务机构;
4.市级或以上行业协会、社会团体。
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放宽条件,吸纳其他层级的知名专家。
二、专业范围
1.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文水资源工程、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测绘工程、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道路与桥梁工程、环境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农林经济管理、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2.耕地保护:土壤学、农学、土地资源管理、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工程、耕地质量、自然地理学、土地整治、地理信息、土壤检测、水土保持工程等相关专业。
3.财务审计: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工程审计等相 关专业。
三、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熟悉本专业、高标准农田建设行业的国家政策、行业标准规范;
2.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或在专业领 域内有较高影响力的专家不受此限;
3.坚守原则,作风正派,不存在学术失范、学术道德问题,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 公职或被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
4.非在职公务员。
5.必须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5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经验,一定影响力的专家,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放宽条件。
四、专家推荐程序
1.专家个人填写《专家登记表》(附件1);
2.专家所在单位核实申请人资料真实性,出具推荐意见,填写《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汇总本单位推荐专家资料加盖公章后,原件统一寄送至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同时把汇总表电 子版发送至nynct-ntjsglc@gd.gov.cn (专家自行申报无效), 邮件标题命名为“推荐单位名称+农田建设专家推荐”;
3.由我厅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入库专家名单。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前
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5号2号楼7楼
联系人:毕瑜菲、湛杰
联系电话:020-37289359、020-37288775
附件:1.专家登记表(个人填写、单位盖章)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