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培训专栏 >执业会员培训

关于2024年度执业与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4-04-01 14:02:34   浏览次数:


各位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

为切实做好2024年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13号)要求,坚持“五个围绕”和坚持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全国一盘棋”的系统观念,使用全国统一行业继续教育系统平台开展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市在册的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

二、继续教育制度学时要求

1.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详情可查阅附件1)要求,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从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注册会计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每个周期的40个学时中,有关职业道德的培训不得少于4个学时,面授培训不少于16个学时(直播课程可视同面授课程)网络视频课程学习限记录24个学时

2.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详情可查阅附件2)要求,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每年为一个周期,从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非执业会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积不得少于40个学时。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培训学时可通过线上或线下课程完成。

(温馨提示:请避免在年底申请非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审批通过后须完成当年继续教育,以免时间紧张导致无法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三、培训时间

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的培训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未按时完成继续教育的将影响年检通过。

四、培训方式

(一)线上网络培训

1.学习平台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线上网络视频学习统一使用中注协官网“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网址:https://cmis.cicpa.org.cn/#/login?from=logout),以个人账号登录,登录系统平台后进入“继续教育在线”版块进行学习(网络视频学习操作指引附件3)。

2.培训课程:中注协研究制定培训课程,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以下简称北国会)、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以下简称上国会)、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以下简称厦国会)分别提供录制网络视频课程。

3.注意事项:

(1)“继续教育在线”网络课程,三家国家计学每年只能选进行学习第二年可重新选择国家会计学院;

(2)建议您使用Chrome、Firefox和360安全浏览器等浏览器

(3)每个课程学习结束后必须按系统要求对所学习的课程进行评价,未完成评价的系统暂不记录学时

(4)如在网络课程学习中出现非正常退出系统,刚完成的课程学时系统将在第二天统一更新;

(5)完成网络视频课程后,请及时在“继续教育在线”系统中的“继续教育”板块的“学时查询”功能进行学时情况查询(“执业会员”网络视课程学习限记录24个学时)

(6)忘记登陆密码的会员可查阅操作指引(附件3);

(7)三家会院的网络视频课程中的试听课”不记录学时

(8)思政课程为继续教育课程重点之一,需完成比重不低于10%的思政课程学时。

(二)线下面授培训

1.中注协举办的面授或直播培训课程。培训相关通知请关注中注协官网、公众号,或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深圳注协)官网转发的相关通知。

2.深圳注协举办的线下面授或直播培训课程(直播课程视同面授)。深圳注协将计划举办高端人才培训、合伙人培训、专题讲座、新批注册会计师培训、“会”乐大本营沙龙、联合培训等面授课程,具体培训通知详情请关注深圳注协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五、培训费用

一)中注协“继续教育在线”网络视频培训

1.执业会员:免收培训费,由深圳注协向三家会院按照中注协系统记录的培训人数统一支付。

2.非执业会员:培训费用80元/人。由本人在学习平台直接网上支付到所选择的国家会计学院。发票可在学习平台页面的“发票管理”栏目进行申请。

二)面授培训

线下面授培训相关费用以具体培训通知为准。

六、学时记录

1.完成中注协“继续教育在线”的网络课程将自动记录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系统将次日更新学时数据。

2.中注协举办的各类面授或直播培训,完成后学时将自动记录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3.深圳注协举办的各类培训,年底全部培训结束后,将由我会统一导入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导入的学时将在系统自动累计。

七、注意事项

1.报名中注协举办的面授或直播培训,不得无故缺席。为避免培训资源的浪费、严肃培训纪律,自2021年8月起,三家会院将建立失信学员名单,对已报名无故不按时参训的学员,纳入失信学员名单。学员自列入失信名单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报名中注协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员报名后因特殊原因需请假的,须出具书面假条,并加盖事务所公章。

2.会员参加线上、线下培训时,必须认真填写本人基本信息,由本人听课和参加考试,如发现造假,有意冒名顶替参加培训者,取消其培训资格,同时载入诚信档案。

3.会员需申请产出法学时或减免的(详情可查阅附件1、2),请在当年进行申请,申请方式为登陆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点击“继续教育”板块中“产出式学时”或“减免学时”功能进行申请(须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到附件,当年减免累计不超24个学时,不满足完成40个学时的要求)。未在当年申请导致无法进行产出式学时或减免审批确认的责任自负。(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操作流程,附件3)

4.本年度内转出市外并参加过深圳注协培训的执业会员,可开据学时证明,请提交学时证明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4)到深圳注协考试培训部办理。在中注协“继续教育在线”或参加中注协其他培训的学时,将直接记录在系统,无需开具学时证明。

5.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次年根据会员部相关年检通知要求进行年检。

八、服务热线电话

1.中注协“继续教育在线”、“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出现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10-88250337、010-88250338。

2.三家会院咨询电话

北国会:400-063-0318

上国会:400-900-5955

厦国会:学习、业务问题咨询电话0592-2578122、0592-2578195,QQ:2673709629、18375885,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592-2578336,QQ:172240386。

3.深圳注协考试培训部咨询电话:83515411、83515438

附件: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制度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

3.“继续教育在线”网络视频学习操作指引

4.学时证明申请表

5.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