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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注协惩决字〔2023〕7号(中X所)惩戒决定书

来源:本站原创 发文时间:2023-04-27 14:17:33   浏览次数:


深注协惩决字2023〕7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决定书 

深圳中X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XX

  址:深圳市福田区XXXXXXXXXX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2〕12号)要求,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调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调查委)于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对你所进行了执业质量检查。根据你所在检查过程中提供的审计工作底稿,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中X所受托对东莞市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为“深中X审字[2022]第330号,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XX、韩X。

1.中X所在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未经委托单位盖公章及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未编制具体审计计划。

2.中X所对XXX公司银行存款进行审计时,未对银行存款函证或未实施替代审计程序;未取得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日记账余额核对;

3.X所对XXX公司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进行审计时,应收账款未见实施函证或替代程序;未关注应收关联方的款项,对存在的应收关联方款项未检查证实交易的支持性文件,未函证交易条件和金额;未计提坏账准备;未见凭证抽查样本。

4.X所对XXX公司存货进行审计时,未编制各存货项目明细表,复核加计数,并执行账账核对、账表核对程序;未抽查存货收发业务原始凭证;未实施存货监盘或抽盘程序,关注存货品质状况、存期并对特殊情况作替代审计程序;未实施存货的计价测试;未对各项存货的入库出库实施截至性测试;未检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和结转的依据方法和会计处理。对固定资产进行审计时,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分类汇总表数据与固定资产明细表数据不一致,固定资产明细表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分别为3,345,785.52元、630,486.58元、2,715,298.94元,审定表中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分别为4,188,423.96元、1,273,436.42元、2,914,987.54元;未检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未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5.X所对XXX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进行审计时未检查应付工资的计提确认,与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相关账项核对;未检查应付工资减少支持性文件;未检查应付工资的期后付款情况。对应交税费进行审计时,未获取相关的纳税申报表,检查增值税、营业税等相关项目的计算是否合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复核与主营业务收入等相关计税依据是否配比;未复核教育费附加等地方税费的计算与缴纳;未对印花税、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测算。

6.X所对XXX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进行审计时,已实施毛利率分析,对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主营业务收入于截止日前进行测试,截止日后未进行测试;未见抽取销售发票与会计凭证,发运凭证,销售合同的日期、品名、数量、金额、客户名称核对;未结合存货期末计价测试,抽查销售成本结转数额的正确性。对营业成本审计时,未结合存货期末计价测试,抽查销售成本结转数额的正确性;已实施毛利率分析,对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

7.X所对XXX公司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进行审计时未实施分析性复核,抽查凭证检查合规性;管理费用于截止日前进行测试,截止日后未进行测试。

8.其他问题。未见有关初步业务活动的相关记录。业务约定书未经委托人签字盖章未见具体审计计划工作底稿。 审定财务报表上未加盖被审计单位公章,未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和盖章。未见编制审计工作完成情况核对表。管理当局声明书未签字盖章。未见编制重大事项汇总表。未见实施分析程序对已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总体复核。未见设置永久性档案。

二、中X所受托对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为“深中X年审字[2022]第0506-2号”,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X、杨XX。

1.中X所对XXXX公司货币资金进行审计时,未获取银行对账单,与账面核对,核对银行期末余额和其他货币资金的准确性;未对银行存款函证;银行存款全年借贷方发生额分别为277,086,387.18元和265,150,293.42元,未进行大额测试;未进行日记账和对账单的双向测试;截止测试未做2021年部分的截止测试,截止测试不完整。

2.X所对XXXX公司应收票据进行审计时,未进行监盘;未对票据账簿和账面核对会计处理是否准确。

3.对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进行审计时,应收账款未实施函证程序且未实行替代程序;未在明细表中列明明细项目是否为关联单位和款项性质;未填写检查表,凭证抽查样本过少,凭证抽查流于形式且未装订于底稿档案留存;存在超过1年期账龄的应收账款,未对可回收性进行分析。对预付账款进行审计时,未实施函证程序,未执行相应的替代程序;未对预付明细项目填写关联方和非关联方和款项性质;凭证抽查样本过少,凭证抽查流于形式且未装订于底稿档案留存。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审计时,未对大额余额实施函证程序;明细表中的明细项目未列明款项性质和关联方关系;坏账计提计算表中,坏账为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填列到按照个别认定法计提;未填写检查表,凭证抽查样本过少,凭证抽查流于形式且未装订于底稿档案留存。

3.X所对XXXX公司存货进行审计时,监盘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对盘点表进行抽盘,并留痕;原材料明细表只填写了主材和辅材,不能看到对应的明细;对收发存进行检查,只附有采购合同,未在底稿中对相关收发存检查填写相关底稿;未对存货进行计价测试;未对存货的出入库实行截止性测试;未对存货进行跌价准备测试。对固定资产进行审计时,未对固定资产进行抽盘,且未附企业提供的固定资产盘点表;未对折旧费用的计提重新测算,测算表体现不出本年累计数和账面数据差异;未检查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未检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或控制权,例如未检查车辆行驶证未对分类的适当性进行检查;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审计时,未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存在和所有权进行检查;未检查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选用的依据是否充分。对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审计时,未对财务核算的凭证进行复核,复核会计处理的正确性;长期待摊费用测算表不能体现出每个项目对应的测算差异。

4.对应付职工薪酬进行审计时,未对应付职工薪酬计提分配到其他费用类科目进行复核;未对未对工资的计提和发放进行检查;未对工资的变动情况进行分析;未对工资的期后年终奖是否发放进行检查;未填写检查表,凭证抽查样本过少,凭证抽查流于形式且未装订于底稿档案留存。

5.对应交税费进行审计时,未对增值税账面数据和申报表数据进行核对;未进行各项税费的测算;未分析应交税费为负数的合理性,未见凭证抽查表。

6.对实收资本进行审计时,未对本期股东增减变动获取股权转让相关资料;未检查与投入资本有关的原始凭证、会计记录或协议。

7.对营业收入进行审计时,未执行细节测试和附件的查验;未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对变动较大的金额予以分析;截止测试程序未检查2021年部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填写检查表,凭证抽查流于形式且未装订于底稿档案留存。对营业成本进行审计时,未对凭证进行查验,核对财务核算的准确性;未对主营业务成本进行倒扎;未结合存货期末计价测试,抽查销售成本结转数额的正确性,并检查其是否与销售收入配比;未对成本变动进行分析。对财务费用审计时,未实施分析性复核程序;未见凭证抽查表。对管理费用审计时,未对变动情况进行分析;截止测试过于简单;未见截止日后抽查记录;未见凭证抽查表。对其他受益进行审计时,未对政府补助文件进行检查;未对银行回单进行检查。对所得税费用进行审计时,未对计提和申报数据进行比对;所得税未进行测算,体现调增调减数。

8.其他问题:有关初步业务活动的相关记录流于形式,未与被审计单位面谈,未对具体情况进行记录。审计填列信息过于简单,流于形式;总体审计策略过于简单。未见具体审计计划工作底稿。审定财务报表上没有加盖被审计单位公章,没有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和盖章。未见编制审计工作完成情况核对表。管理层声明未见签署日期。未见编制重大事项汇总表。三级复核表中复核的内容未按上述明细列示,复核只有简单的签字,未对具体项目进行复核;未见实施分析程序对已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总体复核。未见设置永久性档案。

三、中X所受托对深圳市XXXX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为“深中X年审字[2022]0271号”,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XX、韩X。

1.X所与XXXX公司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未见签约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签约日期。进行初步业务活动和风险评估时,检查中发现该项目的主要问题为未编制具体审计计划, 选取资产总额为计划的重要性水平基数不合理,以营利为目的企业以当期税前利润或三年平均税前利润做为基数。及未见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和临界值。

2.X所对XXXX公司银行存款进行审计时,①未见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②未见对银行存款实施函证审计程序。③未见获取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日记账余额核对。

3.X所对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审计时,①未见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替代程序测试表流于形式,未见期后收款检查表。②凭证抽查流于形式,抽查的一份凭证且未装订于底稿档案留存,未见检查情况表。③未计提坏账准备或信用减值损失,坏账会计政策变更未见说明。

4.对存货进行审计时,①期末委托加工物资为贷方余额14,015,830.47元,未见调整及说明。②未见对存货收发业务原始凭证进行检查。③未见对存货实施监盘、抽盘程序。④未见对存货实施计价测试。⑤未见对存货的出入库实施截止性测试。

5.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审计时,①未见披露长期股权投资明细。②未见获取被投资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年度财务报表以及投资时的会计凭证复印件等资料进行核对。③未见检查核算方法的条件、初始投资成本金额确认等是否正确。

6.对固定资产进行审计时,①未见获取固定资产明细清单及检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②未见对固定资产进行监盘、抽盘程序。③未见检查固定资产增加的会计处理正确性。

7.对短期借款进行审计时,①未见获取或编制短期借款明细表。②未见对短期借款实施函证程序。③未见对期内增加、减少的短期借款,检查借款合同和银行凭证等有关文件,了解借款期限、利率、担保、质押、抵押等借款条件并与相关会计记录进行核对,复核借款利息。

8.对应付职工薪酬进行审计时,①未见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除工资薪金外应付职工薪酬其他明细表。②未见检查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确认,与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相关账项核对,确定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③未见检查应付职工薪酬的期后付款情况。④未见凭证检查情况表。⑤未见对工资表、花名册、社保和公积金等明细进行分析性复核。

9.对应交税费进行审计时,①未见获取和编制应交税费明细表。②未见对增值税及税金附加等进行测算。③未见关注印花税、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及复核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④未见凭证检查情况表。

10.对其他应付款进行审计时,①其他应付款-个人9,513.6万元未见明细,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71%。②未见实施函证程序,替代程序测试表流于形式,只抽取个别往来单位进行检查,未进行期后检查。③未见凭证检查情况表。④其他应付款期末占负债总额80%,且材料采购通过其他应付款挂账未见说明,未见实施有效、谨慎的审计程序,确认其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

11.对营业收入进行审计时,①未见实施分析性复核。②未见报表日后截止性测试。③未见抽取销售发票与会计凭证,发运凭证,销售合同的日期、品名、数量、金额、客户名称进行核对。

12.对营业成本进行审计时,①未见实施分析性复核。②未见结合存货期末进行计价测试,抽查销售成本结转数额的正确性,③未见检查其是否与销售收入配比。

13.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进行审计时,①未见实施分析性复核,及选择重要或异常的管理费用项目,抽查其原始凭证是否合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②未见对截止日后进行截止性测试。③未见凭证检查情况表。

14.其他问题:未见被审计单位的董事会、管理层或类似机构已经认可其对财务报表负责的文件对财务报表负责的文件。被审计单位未在财务报表和附注上签字盖章。应收款坏账会计政策变更未进行披露。

四、中X所受托对深圳市XX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为“ 深中X年审字【2022】0533号”,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钮XX、杨XX。

1.X所在业务承接评价存在的问题:业务承接(保持)评价表日期为2022年6月27日晚于审计业务约定书签订日期2022年6月17日,存在先承接业务后评估的情形;业务的接受或保持未按照事务所的质量控制程序逐级审批;总体审计策略流于形式,未对持续经营作实质性分析及评价;管理层声明书未见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未签署声明书日期。

2.X所对货币资金进行审计时,库存现金盘点核对表中无盘点日期,无盘点人、监盘人、复核人签字;未对银行存款实施函证或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也未记录未函证的理由。

3.对应收帐款进行审计时,未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替代程序测试表过于简单且流于形式,未对资产负债表日后应收账款进行检查;未对应收账款账龄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未实施截止测试;未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进行分析评价。对预付账款进行审计时,未实施函证程序,替代程序测试表流于形式,未抽凭记录表。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审计时,未实施函证程序;未检查是否存在未入账的其他应收款;替代测试表过于简单流于形式,只抽取了一笔代付社保记录。对应付账款进行审计时,未实施函证程序;未分析本期交易的真实性、合理性;应付账款替代程序测试表过于简单流于形式,未填写资产负债表日后的付款检查情况;未见凭证抽查表。对其他应付款进行审计时,未实施函证程序;未对期末余额实施实质性分析性复核程序;账龄分析表无编制人与编制日期、复核人与复核日期等内容。

4.对固定资产进行审计时,固定资产盘点表无数量记录,无盘点人、监盘人签名,未记录日期;未关注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未检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或控制权。

5.对应付职工薪酬进行审计时,应付工资明细表无审核说明;未对本期职工薪酬的计提与支付作分析性说明记录;未见凭证抽查表。对应交税费进行审计时,未编制各种税费测算表;未分析应交税费为负数的合理性;未见凭证抽查表。

6.对实收资本进行审计时,未获取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或相关证明资料;未对本期股东增减变动获取股权转让相关证明资料;未检查与投入资本有关的原始凭证、会计记录或协议。

7.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进行审计时,未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截止测试程序过于简单流于形式,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无凭证抽查表。

8.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进行审计时,截止测试过于简单,未见截止日后抽查记录,未见凭证抽查表。

五、中X所受托对深圳市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核报告,报告编号为“深中X年审字[2022]0403号”,签字注册会计师为XX、韩X

1.X所在对业务进行承接评价时,业务承接评价表日期存在逻辑错误,复核日期为2022年5月30日(同审计报告日),早于审计业务约定书签订日期2022年5月20日。审计业务约定书未见中X事务所的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对公司初步业务活动和风险评估时,审计业务约定书未见中X事务所的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审计时,余额占资产比重较大,但审计人员除编制审定表,未执行其他重要审计程序(未实施函证程序,未做应收账款减值性测试,未抽查凭证)。对应付账款进行审计时,未执行函证程序及其他替代测试程序。

3.对存货进行审计时,监盘审计程序证据。企业存货占总资产比例很高,是重要财务报表项目,但基本未执行实质性程序,未进行存货监盘、抽盘程序,未对存货采取截止测试,未对存货跌价准备进行测试。对固定资产进行审计时,获取的固定资产盘点表格式错误,缺少盘点数量,同时未见实地检查重要固定资产。

4.对应付职工薪酬进行审计时,未见工资发放相关记账凭证,未能检查入账对方科目的正确性。对应交税费进行测试时,未编制各种税费测算表。

5.对营业收入进行审计时,未执行分析性复核和截止测试程序,未抽查凭证,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对营业成本进行审计时,未编制营业成本明细表、生产成本与主营业务成本倒轧表,并与相关科目交叉索引,未抽查月主营业务成本结转明细清单,比较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品种、规格、数量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口径是否一致,是否符合配比原则。

6.对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进行审计时,未实施截止测试程序,未抽查相关凭证,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7.其他问题:有审计总体计划未见具体审计计划工作底稿。 审定财务报表上没有加盖被审计单位公章,没有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和盖章。未见审计工作完成情况核对表。未见审计总结。委托人管理当局承诺书签署日期与审计业务约定书日期是同一天。未编制重大事项汇总表。三级复核均未填写日期,且签字人杨XX非本人签署,为签字章。有试算平衡表,未见实施分析程序对已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总体复核。未见设置永久性档案。

六、根据上述事实和情节,中X所未勤勉尽责,未严格执行执业准则,在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和形成的审计结论等方面存在不当,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第四条、第七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第四条、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

以上事实,有检查报告、检查工作底稿和反馈意见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

依据X所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主客观因素等,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审议,决定X所予以训诫,并记入诚信档案。

本惩戒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X所如对惩戒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的8个工作日内,向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与维权委员会提起申诉,并提交书面申诉材料。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