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首次“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荣誉证书评选的通知》(会协〔2023〕52号)要求,我会于2023年9月20日开展了“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荣誉证书评选工作。经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荣誉证书颁发管理办法》(会协〔2023〕50号)复核,形成颁发“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荣誉证书建议人员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人选有异议,请向中注协反映。
联系人:中注协业务监管部 郭超;
电话:(010)88250176;
电子邮箱:charles@cicpa.org.cn。
特此公告。
附件:颁发“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荣誉证书建议人员名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公示颁发“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荣誉证书建议人员名单的公告链接:http://cicpa.org.cn/xxfb/tzgg/202311/t20231122_64556.html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