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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4年度奖励补贴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4-04-16 23:18:24   浏览次数:

 深注协秘字〔2024〕32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经研究,现将《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4年度奖励补贴申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4年度奖励补贴申报工作方案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4月16日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4年度奖励补贴申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加快我市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深财会〔2023〕71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深圳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深圳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4年度奖励补贴申报指南》(深财会〔2024〕42号)精神,规范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有关奖励补贴申报工作,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成立工作专班

秘书处设立审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其中:审核领导小组由秘书长孙洪军、行业党委副书记麦炳志、副秘书长杨梅组成。工作小组组长为此项工作总负责人,由秘书长助理、行业发展部主任徐海忠担任。工作小组成员为:考试培训部主任李一博、党群工作部主任朱艳、监管部主任朱艳、办公室副主任邱丽芳、信息技术部副主任徐佳欣,会员服务部此项工作临时负责人王海飞。

各项目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一)项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引进奖励

会员服务部:姜雅雯、叶武景;信息技术部:张美龄、叶武景。

(二)项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培育奖励

会员服务部:姜雅雯、叶武景。              

(三)项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提升奖励

信息技术部:张美龄、叶武景;会员服务部:姜雅雯、叶武景。 

(四)项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资本市场奖励

监管部:郑伊馨、赵渲、蔡锦涛;信息技术部:张美龄、叶武景。            

(五)项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做精做专奖励

信息技术部:张美龄、叶武景。            

(六)项目名称:注协开发建设行业基础设施奖励

信息技术部:张美龄、叶武景;办公室:姜雅雯、肖丽莎。     

(七)项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奖励

办公室:姜雅雯、肖丽莎;会员服务部:姜雅雯、叶武景。   

(八)项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总所组建或加入国际知名会计网络(联盟)奖励

信息技术部:张美龄、叶武景;会员服务部:姜雅雯、叶武景。

(九)项目名称:注协组织宣传推介本市知名会计师事务所、重大行业平台、优质品牌项目经费支持

信息技术部:张美龄、叶武景;办公室:姜雅雯、肖丽莎。    

(十)项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主导或参与国内外现行有效的标准制定并经发布的奖励

监管部:郑伊馨、赵渲、蔡锦涛。    

(十一)项目名称: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在深圳市执业注册并开展业务奖励

会员服务部:郑伊馨、叶武景。              

(十二)项目名称: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领头羊和生力军补贴

考试培训部:何家嘉、林陆琴;党群工作部:龚曼月、童梦怡。

(十三)项目名称:新引进行业领军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奖励

考试培训部:何家嘉、林陆琴。

二、申报时间

2024年 4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各申报单位(个人)须在满足奖励(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报,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享受奖励(补贴)权利,不可追溯。

三、申报流程

(一)受理环节

1.各申报单位(个人)须指定一名合伙人全程负责此项工作;

2.各申报单位(个人)须指定一名“申报项目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该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胜任能力、全面了解事务所各项工作,且须全程跟进完成此项申报工作;    

3.各申报单位(个人)须以事务所为单位,根据《实施细则》和《申报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将材料依材料清单顺序依次排序,在申报时间内向市注协提交相关材料; 

4.各申报单位(个人)须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事务所公章。内容采用A4纸双面打印,其中一份左侧装订成册,另一份夹装(请勿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为复印件时亦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关的原件或正本备查;

5.申报单位(个人)按申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至市注协会员服务部。由会员服务部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是否一致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核对。对材料齐全的,会员服务部予以受理,并指导申报项目负责人现场扫码填报有关奖励补贴申报信息,同时做好登记签字确认;

6.会员服务部于受理材料当天17:00前将申报材料扫描留档后,按项目分别转交至各项目工作小组,同时做好登记签字确认;

7.会员服务部对申报单位(个人)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分类编号(例1-001,11-365);

8.现场报送申报材料地址信息: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2DEF市注协秘书处会员服务部。

(二)各项目初审环节

1.各项目工作小组审核成员须在接收到申报单位申报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对申报材料填报错误、漏报等问题须补充申报材料的,各项目工作小组将告知申报单位限期补充材料;

2.经各项目工作小组成员审核和复核后,分别在初审记录表单中提出审核意见并签字;

3.经办审核人和经办复核人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审核的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再次确认审核的结果,并在初审记录表单中提出审核意见并签字;

4.《行动计划》2023-2024年度奖励补贴申报项目初审审核流程办结,各项目工作小组成员扫描申报单位(个人)所有材料留档;                                        

5.各工作小组初审通过的所有申报材料统一转交会员服务部,并做好“《行动计划》2023-2024年度奖励补贴申报初审通过材料转交登记表”的登记工作;

6.会员服务部结合实际工作中接收材料的情况,定期向工作小组组长报送初审通过的所有材料。

(三)初审意见环节

1.各项目审核环节分为四级审核

一级审核:由各部门工作人员为经办审核人;

二级审核:由各部门工作人员为复核审核人;

三级审核:各部门负责人;

四级审核:工作小组组长。

2.报送初审意见

(1)工作小组组长可视实际工作情况调整工作流程,并向审核领导小组报告;

(2)工作小组组长复核各部门工作流程,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同时,工作小组组长汇总初审通过的材料,经审核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市注协提出初审意见并报送至深圳市财政局。

四、项目条件、申报材料及明确项目负责部门

起草申报工作通讯报道、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工作总结等工作。(考试培训部侯欣荣负责)

(一)项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引进奖励(会员服务部、信息技术部负责)

1.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在申报年度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进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公布的最新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技术部负责)

(2)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分支机构数量不少于10家;(会员服务部负责)

(3)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少于100名(含分所);(会员服务部负责)

(4)《行动计划》实施期间正式落户我市。(会员服务部负责)

2.申报材料 

(1)《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引进奖励申报表》;(会员服务部负责)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跨省(市)迁移公告;(会员服务部负责)

(3)营业执照;(会员服务部负责)

(4)在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名单及当年的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会员服务部负责)

(5)会计师事务所书面合伙协议;(会员服务部负责)

(6)机构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会员服务部负责)

(7)其它应提交的证明资料。(会员服务部负责)

以上资料第(1)、(3)、(5)、(6)、(7)项验原件,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第(1)、(4)项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原件2份。

(二)项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培育奖励(会员服务部负责)

1.会计师事务所在申报年度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15名以上由注册会计师担任的合伙人,且合伙人均符合《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条件;(会员服务部负责)

(2)6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会员服务部负责)

(3)已签订书面合伙协议;(会员服务部负责)

(4)在《行动计划》实施期间取得执业许可。(会员服务部负责)

2.申报材料

(1)《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培育奖励申报表》;(会员服务部负责)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会员服务部负责)

(3)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员服务部负责)

(4)合伙人名单、在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名单及当年的社会保险缴纳凭据(含分所);(会员服务部负责)

(5)书面合伙协议;(会员服务部负责)

(6)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更名公告或执业许可的批复;(会员服务部负责)

(7)其它应提交的证明资料。(会员服务部负责)

以上资料(2)、(3)、(5)、(5)、(7)项验原件,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1)、(4)项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原件2份。

(三)项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提升奖励(信息技术部、会员服务部负责)

1.申报单位在申报年度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第一次进入中注协公布的全国百强排名;(信息技术部负责)

(2)再次进入中注协公布的全国百强排名,且在最近三次全国百强排名中至少有一次进入,申报年度百强排名高于之前年度最高排名。(信息技术部负责)

2.申报材料

(1)《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提升奖励申报表》;(会员服务部负责)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会员服务部负责)

(3)营业执照;(会员服务部负责)

(4)其它应提交的证明资料。(会员服务部负责)

以上资料第(2)、(3)、(4)项验原件,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第(1)项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原件2份。

(四)项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资本市场奖励(监管部、信息技术部负责)

1.会计师事务所在申报年度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成立后首次开展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或IPO审计服务(不含新三板);(信息技术部负责)

(2)依法成功为企业(公司)出具审计报告或企业(公司)股票成功发行、出具年度报告并完成全部收款;(监管部负责)

(3)在上述项目的执业活动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行业自律规则的行为。(监管部负责)

2.申报材料

(1)《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服务资本市场奖励申报表》;(监管部负责)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监管部负责)

(3)营业执照;(监管部负责)

(4)首次服务资本市场项目的合同、业务约定书、发票、银行流水清单;(监管部负责)

(5)取得相关业务资质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或IPO审计服务(不含新三板)的全部项目清单,资产评估机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或重大基础设施公募REITs服务的全部项目清单;(信息技术部负责)

(6)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高端业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监管部负责)

(7)其它应提交的证明资料。(监管部负责)

以上资料第(2)、(3)、(4)、(5)、(6)、(7)项验原件,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第(1)项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原件2份。

(五)项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做精做专奖励(信息技术部负责)

1.申报单位在申报年度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被财政部认定为“专精特”典型示范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技术部负责)

(2)入选市级、省级、国家级“专精特新”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技术部负责)

2.申报材料

(1)《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做精做专奖励申报表》;(信息技术部负责)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信息技术部负责)

(3)营业执照;(信息技术部负责)

(4)被认定为“专精特”或“专精特新”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证明文件;(信息技术部负责)

(5)其它应提交的证明资料。(信息技术部负责)

以上资料第(2)、(3)、(4)、(5)项验原件,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第(1)项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原件2份。

(六)项目名称:注协开发建设行业基础设施奖励(信息技术部、办公室负责)

1.申报单位在申报年度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开发建设本行业智能审计作业平台及辅助工具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信息技术部负责)

(2)投入经费开发建设作业平台及辅助工具并免费推广;(办公室负责)

(3)开发建设的作业平台及辅助工具被市财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及行业内机构共同评定技术水平先进、降本增效明显。(信息技术部负责)

2.申报材料

(1)《市注协、市评协开发建设行业基础设施奖励申报表》;(信息技术部负责)

(2)营业执照;(办公室负责)

(3)相关基础设施、全流程智能审计作业平台及辅助工具研发情况、推广情况资料;(信息技术部负责)

(4)相关发票凭证;(办公室负责)

(5)其他相关资料。(信息技术部负责)

以上资料第(2)、(3)、(4)、(5)项验原件,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第(1)项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原件2份。

(七)项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奖励(办公室、会员服务部负责)

1.申报单位在申报年度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行动计划》实施期间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并稳定运行12个月以上且境外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以所在国家或地区上年度会计报表日官方汇率折算);(办公室负责)

(2)分支机构应当与总部品牌统一、收入纳入申报单位合并报表。(办公室负责)

2.申报材料

(1)《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奖励申报表》;(会员服务部负责)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会员服务部负责)

(3)营业执照;(会员服务部负责)

(4)境外分支机构设立证明等材料;(会员服务部负责)

(5)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境外分支机构符合申报奖励条件的专项审计报告、总所合并财务报表、境外分支机构经营情况说明;(办公室负责)

(6)境外分支机构办公场所的相关证明资料;(会员服务部负责)

(7)其它应提交的证明资料。(会员服务部负责)

以上资料(2)、(3)、(4)、(5)、(6)、(7)项验原件,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第(1)项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原件2份。

(八)项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总所组建或加入国际知名会计网络(联盟)奖励(信息技术部、会员服务部负责)

1.申报单位在申报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我市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在《行动计划》实施期间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联盟)应当位于申报当年《国际会计公报》公布排行榜前20名,《行动计划》实施期间内已成功申报该项奖励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再次申请;(信息技术部负责)

(2)我市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在我市成功组建的国际会计网络(联盟)排名应当位于申报当年《国际会计公报》公布排行榜前20名并在奖励发放期间持续保持前20名,且该国际会计网络(联盟)总部在深圳(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信息技术部负责)

2.申报材料

(1)《我市会计师事务所总所组建或加入国际知名会计网络(联盟)奖励申报表》;(会员服务部负责)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会员服务部负责)

(3)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员服务部负责)

(4)本市会计师事务所总所组建或加入国际知名会计网络(联盟)的证明文件;(信息技术部负责)

(5)其它应提交的证明资料。(会员服务部负责)

以上资料(2)、(3)、(4)、(5)项验原件,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第(1)项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原件2份。

(九)项目名称:注协组织宣传推介本市知名会计师事务所、重大行业平台、优质品牌项目经费支持(信息技术部、办公室)

申报材料

(1)《市注协、市评协组织宣传推介本市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重大行业平台、优质品牌项目经费支持申报表》;(办公室负责)

(2)营业执照;(信息技术部负责)

(3)组织宣传推介本市知名会计师事务所、重大行业平台、优质品牌项目活动情况资料;(信息技术部负责)

(4)项目经费发票凭证;(办公室负责)

(5)其他相关资料。(信息技术部负责)

以上资料第(2)、(3)、(4)、(5)项验原件,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第(1)项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原件2份。

(十)项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主导或参与国内外现行有效的标准制定并经发布的奖励(监管部负责)

1.标准类型

主导或者参与会计行业国内外现行有效的标准制定并经发布的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标准包括:

国际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的国际标准、由《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确认的其他国际组织发布的国际标准以及其他重要组织发布的国际先进标准。

国家标准,指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推荐性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指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现行有效的行业标准。

深圳市地方标准,指已获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现行有效的深圳市地方标准。

其他标准,指全国性的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准则体系内相关标准。

“主导”是指申报单位从业人员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担任组长或在标准文本“前言”中排名前5名,“参与”是指申报单位从业人员为标准文本“前言”中排名前5名以外的其余成员。

2.申报材料

(1)《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主导或参与国内外现行有效的标准制定并经发布的奖励申报表》;(监管部负责)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监管部负责)

(3)营业执照;(监管部负责)

(4)申报单位主导或参与各级现行标准制订的证明材料;(监管部负责)

(5)其它应提交的证明资料。(监管部负责)

以上资料(2)、(3)、(4)、(5)项验原件,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第(1)项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原件2份。

(十一)项目名称: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在深圳市执业注册并开展业务奖励(会员服务部负责)

1.申请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在《行动计划》实施期间新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承诺在我市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连续全职工作满2年;(会员服务部负责)

2.申报材料

(1)《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从业人员在我市执业注册并开展业务奖励申报表》、《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从业人员在我市执业注册并开展业务奖励申请书》、《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从业人员在我市执业注册并开展业务奖励领取名单汇总表》;(会员服务部负责)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会员服务部负责)

(3)营业执照;(会员服务部负责)

(4)注册会计师证书;(会员服务部负责)

(5)申请人身份证;(会员服务部负责)

(6)近1年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会员服务部负责)

(7)近1年个税缴纳证明和审计业务清单(仅注册会计师提交);(会员服务部负责)

(8)申请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会员服务部负责)

(9)其它应提交的证明资料。(会员服务部负责)

个人填写申请书,由会计师事务所统一申报。以上资料(2)、(3)、(4)、(5)、(8)、(9)项验原件,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第(1)、(6)、(7)项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原件2份。

(十二)项目名称: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领头羊和生力军补贴(考试培训部、党群工作部负责)

1.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被财政部纳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培养工程的我市从业人员;(考试培训部负责)

(2)被财政部纳入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化人才建设工程的我市从业人员;(考试培训部负责)

(3)被财政部纳入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外代表人士培养工程的我市从业人员;(党群工作部负责)

(4)被财政部纳入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素质提升工程的我市从业人员。(党群工作部负责)

2.申报材料

(1)《我市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发展领头羊和生力军补贴申报表》、《我市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发展领头羊和生力军补贴申请书》、《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领头羊和生力军补贴领取名单汇总表》;(考试培训部、党群工作部负责)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考试培训部、党群工作部负责)

(3)营业执照;(考试培训部、党群工作部负责)

(4)近一年社会保险缴纳凭据;(考试培训部、党群工作部负责)

(5)申请人身份证;(考试培训部、党群工作部负责)

(6)各项工程的纳入/结业证明;(考试培训部、党群工作部负责)

(7)其它应提交的证明资料。(考试培训部、党群工作部负责)

以上资料(2)、(3)、(4)、(5)、(6)、(7)项验原件,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第(1)项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原件2份。

(十三)项目名称:新引进行业领军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奖励(考试培训部负责)

1.申报单位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引进国家、财政部、中注协认定的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不少于1名且在申报单位专职执业;

(2)引进符合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名单中的人才不少于1名且在申报单位专职执业。

2.申报材料

(1)《新引进行业领军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奖励申报表》、《新引进行业领军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领取名单汇总表》;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营业执照;

(4)近一年社会保险缴纳凭据;

(5)引进人才身份证;

(6)被认定为行业领军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的证明材料;

(7)其它应提交的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2)、(3)、(4)、(5)、(6)、(7)项验原件,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第(1)项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原件2份。

五、各项目申报审核部门及联系电话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核部门

电话

1

会计师事务所引进奖励

会员服务部
信息技术部

83515440

83515412

2

会计师事务所培育奖励

会员服务部

83515440

83515412

3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提升奖励

信息技术部
会员服务部

83515412

83515440

4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资本市场奖励

监管部
信息技术部

83515437

83515412

5

会计师事务所做精做专奖励

信息技术部

83515415

83515412

6

注协开发建设行业基础设施奖励

信息技术部
办公室

83515412

83515435

7

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奖励

办公室
会员服务部

83515435

83515440

8

会计师事务所总所组建或加入国际知名会计网络(联盟)奖励

信息技术部
会员服务部

83515415

83515440

9

注协组织宣传推介本市知名会计师事务所、重大行业平台、优质品牌项目经费支持

信息技术部
办公室

83515415

83515435

10

会计师事务所和主导或参与国内外现行有效的标准制定并经发布的奖励

监管部

83515437

83515423

11

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在深圳市执业注册并开展业务奖励

会员服务部

83515440

83515412

12

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领头羊和生力军补贴(合伙人培养工程、国际化人才建设工程)

考试培训部

83515411

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领头羊和生力军补贴(党外代表人士培养工程、青年素质提升工程)

党群工作部

83515424

13

新引进行业领军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奖励

考试培训部

83515411

83515438

六、 其他事项

市注协对申报单位(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向市财政部门提交初审意见。市财政部门向申报单位(个人)反馈初审结果,详情关注市财政部门在其官方网站公示拟奖励(补贴)主体名单及奖励(补贴)金额等事项。申报单位(个人)对审核结果不服等情况,可向市财政部门申诉,申诉电话:83938739。


附件:1、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快我市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2、深圳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3、深圳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4年度奖励补贴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