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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新闻 2017-09-08 15:15:03 浏览 1462
我会会员服务中心系统9月1日上线以来,系统新增非执业会员在线缴费功能,极大地方便会员办理会费缴纳。会员只需完成在线继续教育和会费缴纳,就可以在线办理年检和收据邮寄(请在个人信息中更新联系地址),让会员实现业务办理“零跑腿"。 今日,我会迎来了首位在线成功缴纳会费的会员,此项工作...
通知公告 2019-04-23 16:36:48 浏览 4555
通知公告 2023-06-08 15:35:22 浏览 1421
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根据《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粤注协〔2023〕91 号)《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深注协秘字〔2023〕44号),由我会代收代缴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中注协、省注协会费,同时收取深圳市本级会费,请各会计师...
通知公告 2022-08-19 21:07:41 浏览 2132
深注协理字﹝2022﹞12号各会计师事务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巩固减轻会计师事务所会费负担的成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决定免收《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20...
图片新闻 2019-08-23 10:46:45 浏览 1765
2019年8月21日下午,我会秘书长刘雪生、副秘书长杨梅、孙洪军等一行六人赴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参加会费政策落实座谈会。省注协会长欧斌、副会长兼秘书长袁庆、副秘书长葛芸、唐祝光等与我会一行共十六人参加了本次座谈会。座谈会由袁庆秘书长主持,会议就近期省注协向深圳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直接收缴20...
通知公告 2024-08-27 18:02:37 浏览 1941
通知公告 2020-07-06 15:53:27 浏览 2308
深注协理字﹝2020﹞2号各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费降税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和引导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齐心协力共渡难关,支持会计师事务所的事业持续发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中国...
通知公告 2023-05-15 22:52:09 浏览 3890
深注协秘字〔2023〕44号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粤注协〔2023〕91 号文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所按以下要求做好本所会费的缴纳工作。一、代收代缴中注协、省注协的会费标准如下: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在我省登记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含 省内分所)(以下简称“事务...
通知公告 2017-09-22 18:00:43 浏览 776
各欠会费的团体会员、执业会员: 根据《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第十二条(四)款、第十三条的规定,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应履行按规定交纳会费的义务。按照第六届理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决定,协会秘书处将对历年拖欠协会会费的团体会员、时任合伙人、注册会计师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催缴;如在限定时间内仍未按照要...
通知公告 2023-06-30 22:15:42 浏览 1332
截止至6月28日17时未缴会费名单序号事务所编号事务所名称应缴会费 111000167470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199,316.06 247470094 深圳市均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1,464.74 347470325 深圳震坤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6,094.99 447470375 深圳市睿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5,844.00 547470339 深圳...
通知公告 2018-05-29 16:42:55 浏览 1053
深圳建纬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及《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相关规定,按规定交纳会费是会员的义务,贵所作为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册团体会员应当按规定交纳会费。根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交纳2017年会费的通知》(深注协秘字[2017]12号文)要求,各所须于2017年4月10日交清协会会费。各所...
通知公告 2021-05-21 10:16:50 浏览 3122
深注协秘字﹝2021﹞47号各会计师事务所:现将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关于做好 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粤注协〔2021〕84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应缴中注协、省注协会费金额各会计师事务所应缴中注协、省注协会费金额,可参见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小计”一栏(详见附...
通知公告 2022-06-24 15:12:08 浏览 3112
深注协秘字【2022】55号各会计师事务所:现将《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 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粤注协〔2022〕10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实际,遵照执一、缴纳对象2021年12月31日前在我会登记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以下简称“事务所”)。二、会费减免政策根据中注协减半收取本级会...
通知公告 2020-11-11 10:41:20 浏览 3180
深注协秘字﹝2020﹞89号各会计师事务所:现将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 2020 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粤注协〔2020〕160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实际,遵照执行:一、缴纳对象2019年12月31日前在我会登记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以下简称“事务所”)。二...
通知公告 2018-01-29 17:37:41 浏览 1730
深注协秘字[2018]10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转发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团体会员会费收缴工作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粤注协[2018]19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根据《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