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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张冬霞等37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08-23 10:56:07   浏览次数:

深注协秘字〔2010〕64号
 
 
关于同意张冬霞等37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你所提出的申报注册会计师注册的申请收悉。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注册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张冬霞等37人符合注册会计师任职条件,同意他们在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注册会计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规定的业务。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同意以下34人注册:
深圳君志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张冬霞   卢  鹏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所
覃赞昌
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田艳萍   张  霞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周银庭
深圳永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邹  育   汪德利 
龚武云
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范丽华   姚  政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李  梅   龙丽萍  
曾  玉   暨朝满  
吴  鹏
深圳金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胡  葭
徐  铭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
胡  敏   罗洪岸   
深圳市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汤红霞   邓  飞
李霞梅
深圳德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曾玉霞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所
李  艺   张光朝
苏媛媛   张晓辉
深圳中联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蔡密语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
郭  静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所
陆  放   曹  创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所
王相军   张  顼
 
二、同意以下1人重新注册:
深圳华众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彭国泰
 
三、同意以下2名非执业会员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
深圳金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黄  宁
深圳德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何旭光   
 
注册会计师证书须等待财政部确认注册会计师申报材料后才可发放。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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