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人:薛建中 (第六届理事会 合伙人理事)
根据《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对2016年度作为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履职合规情况
本人于2016年11月13日召开的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当选为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理事。做为一名新理事,自当选以来,认真学习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理事工作纪律,在章程规定的职范围内积极主动参与协会工作。
二、参加会议情况
1.按照协会安排,按时参加了第六届理事会1至7次会议,就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的表决。
2.参加了12月17至18日召开的第六届理事会行业发展研讨会,与参会领导及代表一起就行业的发展及工作安排和理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讨论。
三、听取报告和调研情况
参加了深圳市发改委举办的会计师服务发展政策讨论会,递交了书面资料,论述了我市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现状及趋势,以及面临的困难和政策需求,并提出了推动我市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今后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得到一致好评。
四、自身学习及为行业提供服务情况
1.自本人当选理事以来,就章程和协会工作制度进行了认真、细致、系统地学习和领会,为更好地履行理事职责打下基础。
2.参加了2016年度协会开展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检查工作,任第一检查组组长,组织带领全组成员认真全面地对五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执业质量检查,圆满完成了任务。
3.接受理事会工作安排,任第五届理事会离任审计领导小组成员,对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据评标要求进行评标,和小组成员一起顺利完成事务所选聘工作。
五、主要不足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自当选理事以来,鉴于理事会成立后的多项工作亟待完善,本人对协会工作的服务尚存不足。
在今后工作中,本人会按照理事会的工作分工,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理事职责,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脚踏实地完成各项本职工作,努力为广大会员服务。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