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注协秘字〔2022〕45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30〕号)文件精神,财政部新修订、发布了有关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审计准则及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为做好“持续提升审计质量”和“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强化内部管理”等要求,结合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计划,现我会拟从行业中招募执业质量检查人员,充实执业质量检查队伍,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要求
(一)担任审计业务项目经理三年以上或负责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二年以上;
(二)熟悉会计、审计、企业管理、证券法规、信息技术等专业理论及实务;
(三)政治素养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从业记录,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检查工作职责。
二、申报程序
(一)本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推荐。
(二) 网上填报链接:“https://wj.qq.com/s2/9866300/3a85”或扫下方二维码填报:
(三)填写《执业质量检查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于7月6日前报我会监管部。
三、其他事项
(一)2022年执业质量检查人员,由经我会审核通过的本次报名人员及专家库专家中抽取。
报名参加本次执业质量检查人员可同时申请参选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专家库专家,入选专家库人员待我会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
附件:执业质量检查人员报名表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