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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完成2023年继续教育的执业会员提交补培训申请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4-03-14 14:28:47   浏览次数:

 

各位相关会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业会员每年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其中,面授培训不少于16个学时,网络培训学时最多可确认24个学时。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将无法通过年检,我会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到尚有个别执业会员存在2023年未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情况,现按规定受理补培训申请,请相关会员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一、继续教育学时核对

各相关会员请登录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login)自行核对学时数(如已注销或转为非执业会员及准备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则无需提交补培训申请)。如有疑问,请与我会考试培训部联系核实。

二、提交补培训申请

1.执业会员,会计师事务所有未完成2023年继续教育的执业会员,以个人名义提交补培训申请。申请材料须说明未按规定完成培训的原因、需补培训的网络学时数及面授学时数(分开填写),并承诺本年度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同时注明补培训人员的基本信息(姓名、注师证号、联系电话)。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后,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多于1人以上补培训的会计师事务所可统一收集补培训申请,一并发送至我会考试培训部邮箱:peixun1@szicpa.org,同时由需补培训的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

2.协会代管会员,会员关系为协会代管状态的,请个人提交补培训申请,申请材料参照执业会员的补培训申请,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后发送至我会考试培训部邮箱:peixun1@szicpa.org同时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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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继续教育会员信息登记

3.补培训申请提交截止时间

请于2024年3月22日前将补培训申请提交至我会考试培训部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咨询电话

 0755-83515438林老师,0755-83515411何老师。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3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