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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无党派人士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05-28 21:42:41   浏览次数:

深注协秘字〔2021〕51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无党派人士队伍建设,根据深圳市委统战部和市财政局党组工作部署,现开展“无党派人士”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无党派人士”的定义

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无党派人士”作为一类政治面貌,是指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其身份、地位和作用明显不同于普通“群众”,是政治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无党派人士”认定的范围与条件

(一)已经作过各类政治安排、实职安排和社会安排的党外知识分子。主要包括:

1.担任全国、广东省、深圳市及各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担任市、区人大、政协机关和政府部门处级以上职务;

3.担任市、区司法部门处级以上职务;

4.在人民团体中担任秘书长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知识分子等。

(二)尚未作政治安排、实职安排和社会安排的党外知识分子。主要包括:

1.享受国家、省、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经国家或部委(行业)、省、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3.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4.35岁以下有突出成就的年轻人才;

5.其他有成就、有影响力的党外知识分子等。

三、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推荐人选时间安排。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党外知识分子,在征求本人意愿的基础上进行推荐,填写《无党派人士登记表》(详见附件2,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附电子版),并填写《推荐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认定人选名册》(详见附件1,附电子版),于6月2日(星期三)前报市注协。

(二)推荐人选审查把关。就推荐人选情况,已单独成立党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征求本单位党组织意见,暂未单独成立党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征求所在片区党组织意见,由基层党组织出具现实表现鉴定(内容包括推荐对象政治表现、近三年主要工作表现、突出事迹等)。

特此通知。

附件:1.推荐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认定人选名册

      2.无党派人士登记表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5月28日

 

(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83515412,邮箱:szzx1@szicpa.org)